更高检针对案件质量研制评价指标
发布时间:2020-06-04 00:00: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更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这是检察机关针对案件质量研制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共计51组87项。
通过不同指标的组合,可以实现对某个地区、某个检察院、某个业务条线或者业务部门、某个检察官办案质量的评价,并可以进行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横向对比。可以实现对涉及大局或者中心工作的某类案件的质量评价,如通过对相关办案情况的评价,多维度了解落实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可以实现对特定诉讼环节办案质量的评价,如可以选取不捕率与不捕复议/复核率、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形成指标组,综合反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于逮捕标准把握的差异程度、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办理质量以及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的质量。另外,不捕率这一指标也可以跨办案流程与捕后不诉率指标组合运用,引导检察官准确把握逮捕标准,避免错捕和不必要的羁押。
更高检案管办主任董桂文介绍说,制发《评价指标》旨在引导各级检察院重视办案质量,补短板、强弱项,通过优化检务管理,科学设置管理指标,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引领、促进各级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官自觉主动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司法责任制,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