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注重抓细抓实抓常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 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是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与联系的科所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22人次,科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26份,全力排查机关、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二是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矛盾线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道防线”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各司法所利用集中劳动、集中教育,向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全区在矫对象全部签订了《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承诺书》,通过加强心理沟通和教育矫治, 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其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更大限度控制不稳定因素。

四是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五是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宣传62场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利用“山亭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山亭司法”微博、“山亭普法”头条号等渠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报道,形成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舆论氛围。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16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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