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
发布时间:2020-06-04 00:00: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疫情给我们的检察工作带来一些客观影响,但我们要通过主观努力挽回、减少疫情带来的延误,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把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3月31日,更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督办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更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效做好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学习了自疫情防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3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3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提出针对性的落实举措。
张军提出,要主动作为、积极有为,认真研究疫情给经济社会秩序带来的影响,特别是了解、掌握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的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办好各类案件,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对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要通过检察履职向全社会、国际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我国严格依法防控疫情输入,不论是否中国公民,进入中国境内都要按照我国法律、防控政令执行,违反的都要依法处理。典型案例要及时对外发布,警示、教育工作要做到前头。
如何克服疫情带来的客观影响,把延误的检察工作“工期”追回来?更高检分管院领导在会上介绍了2020年42项重点检察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落细,张军结合这些工作任务划重点、提要求——
扶贫领域涉案财物返还这项工作要抓紧做,能往前赶的就不能往后拖,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上去认识这项工作。对涉及企业家行贿的案件要区分情况,那种不花钱不办事“被动”行贿的,要和“围猎”干部的“主动”行贿区别开来。案例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抓好了,就能反映我们各方面的素质都很过硬。总体上,我们的案例指导工作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但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要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按照确定的计划及时推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同时,督导、促进各级检察机关学习、用好这些案例,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更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会议。更高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