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网站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寿县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全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以更高起点开创寿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明确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视将“以案释法”工作渗透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确保案例宣传的典型性、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警示作用,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渠道。
结合“法律六进”等工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课堂、集中学法等形式,结合宪法日、法律颁布纪念日、重大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注重发挥媒体优势,依托广播电视台、主流报刊等传统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制作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打造特色品牌。强化互联网思维,借助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以案释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
通过强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告知和公开义务、司法办案过程中的“以案释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释法明理等,多方式促进“以案释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融合。积极采取法治文艺节目展播等形式,把每一件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广大群众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居民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