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江西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 法治江西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防控疫情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月18日,省普法办下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主题为“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的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方案》要求,要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方案》要求,专项行动中,全省要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防控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法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省普法办要求,全省各相关单位按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省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集团、民航江西监管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省卫健委、省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南昌海关牵头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等。
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普法声势和格局
《方案》要求,全省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讲求普法实效,如组织开展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防疫抗疫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运用微视频、H5、漫画合集、宣传挂图和海报等形式, 制作一批生动、通俗、易读、接地气的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到机关、企业、网络、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家庭和防控场所等基层一线,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要运用“以案释法”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场所、制售假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省普法办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整合部门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息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