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在成都召开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31日电 (记者 安源)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于今日在成都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郭声琨同志在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傅政华部长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依法治省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立足依法治省委员会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定位,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准确把握依法治省办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策划员、调度员、督导员、考评员、施工员的“五员”定位,在统、链、督上下功夫。“统”即通过统规划、统思路、统资源,形成法治建设合力。“链”即通过在节点上用劲,在链接处发力,充分发挥四个协调小组的作用,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有机联动,形成一个高效治理的法治链条。“督”即通过全方位督察督导,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各级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进依法治省(市、县)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实体化”,即把依法治省(市、县)办建设成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要加强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下大力气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治建设人才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四个协调小组协调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能,制定协调小组实体化运行方案、建立机制、明确责任,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纳入全面纳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格局中。“一体化”,即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法治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处理好与党委、政府、政法委、其他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省直部门关系,认真落实办公室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办公室“统、链、督”的职能作用;要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协调督办、专家咨询及市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要完善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抓好旬报、月报等工作,及时选编信息动态和工作简报;要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理论研究和研讨机制,加强校地合作和跨部门合作,围绕科学立法、乡村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
会议强调,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要紧盯中央、省委部署,对照全面依法治省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确定的时限和成果质量要求,采用“清单制+责任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法治建设任务。要按照《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责任落实。要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充分利用依法治省工作在市州和省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细化考评标准,抓好对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目标考核工作。
针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调研拟制好《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和《四川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切实组织开展好自评、申报工作;切实抓好法治乡村建设,尽快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19-2022年)》;全力抓好法治四川建设70年历程回顾暨“12.4”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抓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年度考核,科学设定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方式,客观衡量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编制好2019年度四川法治蓝皮书,拿出高质量的年度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初审。宜宾、南充、自贡、广元、乐山、凉山依法治市(州)办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
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及办公室成员,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络员,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负责人,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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