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天津人大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原标题:聚焦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京津冀共享柴油车异地超标信息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在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日前记者获悉,三地已共享柴油车异地超标信息,并启动区域新车排放监管协商工作。我市将以推动条例实施为契机,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自条例通过之后,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针对重点用车单位管理、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环保检验等创新制度,研究编制专项方案和工作安排,全面提高治污监管水平。
京津冀三地还将探索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三地协同新车抽查抽检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二是建立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对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监督管理;三是通过区域会商、学习交流等合作方式,共同提高治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