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6-06 00:00:00      来源: 娄底新闻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2月23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次全体会议召开) 

  (12月23日下午,娄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次全体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增光出席并主持会议)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增光出席会议)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朱亚男)12月23日下午,娄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增光出席。

  会议审议《中共娄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草案)》;传达2019年全省市州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市人大法制委2019年立法工作情况;宣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

  娄底市自2016年3月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陆续制定出台了《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娄底市湄江风景名胜区条例》、《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在审议《娄底市大熊山森林公园条例》和《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调研了《娄底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娄底市涟水河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项目。

  与会人员围绕相关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地方立法工作任务,但当前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阶段,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善于通过地方立法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行为;要凝心聚力,努力构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千锤百炼,不断强化立法能力建设,从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大法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抓好立法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态度严谨、能力水平合格的地方立法工作队伍,确保地方立法权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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