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3 00:00:00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现将兴隆镇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初,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兴隆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镇长李鑫担任组长,党政办全体成员组成,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并落实各项目标管理责任。镇党委、政府采取季度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通过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乡镇人民政府—兴隆镇”栏目可查阅我镇公开的政务信息,可通过拨打我镇办公室热线等方式,向我镇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我镇通过岳池新闻、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条数共计244条,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87条。其中:计划总结31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财政信息6条,其他信息165条。

  (二)通过宣传窗进行信息公开情况。镇政府宣传窗公布了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民政优抚对象等信息。各村(社区)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收到公民、法人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8年,我镇按期完成了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站所室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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